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特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准确及时为标准,积极推行民政事务全公开,有力的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52条。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屯昌县民政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屯昌县民政局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屯昌县民政局未向任何个人及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屯昌县民政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屯昌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群众不断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2013年屯昌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民政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