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县城南粮管所经济适用房临街铺面);邮编:571600;电话:67831238。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省食药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效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食药监所、稽查大队负责人及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抓落实。把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搞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七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三)搭建平台,拓宽载体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主要通过省食药监局网站、屯昌县党政网、屯昌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局政务公开栏和媒体发布等途径。2016年,我们按时准确公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承诺审批制等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全部上网,群众可以通过完整的索引途径,得到准确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本单位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其中,方案类信息7条,占2%;工作动态信息286条,占84%;公示信息类48条,占14%。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印发<2016年屯昌县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屯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屯昌县2016年肉类熟食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豆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2.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
如《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屯昌县食药监局会议约谈58户米粉加工小作坊》《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检查》《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豆芽菜规范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屯昌县食药监局冲刺创卫,整改约谈熟食经营者》《县食药监局开展豆腐制品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等。
3.公示公告类信息
公示公开了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行政处罚案件、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信息、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2016年度行政许可信息。
(二)公开形式
“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是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公众可以通过首页平台直接点击查阅食品药品监管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主动公开信息和网站的服务类信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信息的类型、数量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改进措施:下阶段,我局将认真按照省食药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提高责任感。二是抓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宣传。三是落实好一张网审批事项,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