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530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县城南粮管所经济适用房临街铺面);邮编:571600;电话:67831238。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省食药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效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食药监所、稽查大队负责人及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抓落实。把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搞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七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三)搭建平台,拓宽载体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主要通过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屯昌县党政网、屯昌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和媒体发布等途径。2017年,我们按时公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案件查处、抽检结果等信息,群众可以通过完整的索引途径,查询相关内容。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本单位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141条,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公示公告23条,其他公示公告82条,法律法规2条,总结公告2条,方案类信息8条,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印发2017年屯昌县安全用药月活动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屯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方案的>的通知》等。
2.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
及时发布如《屯昌县食药监局召开化妆品总结分析会》《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2017年海南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义齿产品集中排查工作》《屯昌县食药监局召开创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约谈会议》《屯昌县食药监局开展成人用品店无证销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第二轮专项整治》《县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动态信息。
3.公示公告类信息
公示公开了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信息、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2017年度行政许可信息。
(二)公开形式
“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是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公众可以通过首页平台直接点击查阅食品药品监管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2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要求进行办理并答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主动公开信息和网站的服务类信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信息的类型、数量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改进措施:下阶段,我局将认真按照省食药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提高责任感。二是抓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宣传。三是落实好一张网审批事项,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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