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扶贫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原县法院办公漏二楼;邮编:571600;电话:67812443)。
一、概述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成立了由王健主任为组长,杨元芝副主任为副组长,陈元桥、李远浩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学习,精心梳理,及时公开信息。
认真学习《屯昌县党政网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安排专人关注网上信访栏目与交流论坛栏目,增强与外界的交流互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单位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度,本单位对信息进行了梳理,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县扶贫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表、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黑山羊种苗发放公示、化肥发放公示、黄牛种苗发放公示、母猪种苗发放公示、2015年扶贫物资发放名单第一次公示、2015年扶贫物资发放名单第二次公示、县扶贫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县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告、县扶贫办2015年三公经费公开等政府信息13条。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充分利用“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本单位的信息。在屯昌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要公布本单位在行使职权里制作产生的各类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党政网站,主要公开工作动态信息、专题专栏和公示公告。公众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直接点击查阅各类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我县群众,其申请信息内容已予以公开。
(二)咨询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接受群众咨询1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次,当面咨询接待7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提供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为0元,档案查询现在已全部免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二是组织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率。
屯昌县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