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财预[2014] 41号
关于下达201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通知
屯昌县粮食局:
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屯昌县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批复》(屯府函[2014]30号)的精神,现将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合计5157668.7 元下达你单位。
1、下达你单位2014年度我县本级财力安排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安排的资金总计5157668.7元,其中:基本支出3,947,668.7元;项目经费1210000.00元;
结转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0 个,合计经费0元。
2、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下达你单位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总计 0 元,合计项目0 个。
结转历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合计经费0元。
3、根据各单位非税收入实际收入情况,以收定支安排的项目资金合计0 元,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国库管理的收费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 元,罚没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 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 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0元 。
请你单位务必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 1、2014年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表
2、2014年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表
2014年3月31日
(共印2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