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活费资助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0 17:15 【字体: 小   中   大

1.资助对象:户籍在我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读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750元(每年3500元)。

3.办理程序:每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原则上不需要申请,但是需要提交在校在读证明),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所属包片中学或中心小学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确认(盖章),负责包片的中学或中心小学汇总县外就读学生资助信息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屯昌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总送县扶贫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惠农“一卡通”账户发放。

4.办理部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13876108880。

   人:王定强      联系电话:13876108880。

5.有关文件:《屯昌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屯府办201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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