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生产发展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0 17:10 【字体: 小   中   大

1.实施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2.补贴标准:免费提供种苗。

3.申请材料: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种苗发放审批表》

4.申请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村委会统计提交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汇总提交县扶贫办审核备案公示填写《种苗发放审批表》各镇政府组织发放种苗。

5.办理部门及联系人:县扶贫办  咨询电话:67812443

  联系人:李远浩 联系电话:13368912939。

6.有关文件及实施时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海南省扶贫种苗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182号)2016727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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