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5 09:48 【字体: 小   中   大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特殊教育学校(班)设立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
2、《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
县教育局 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立、办学情况等 随机抽查 全部抽查,每季度一次
2 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县教育局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办学、办园情况等 随机抽查 全部抽查,每季度一次
3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 县教育局 申请认定人员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情况等 随机抽查 全部抽查,每季度一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