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2 16:07 【字体: 小   中   大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企业负责人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至第十九条。 县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的县属企业 企业负责人管理情况 随机抽查 每半年一次,一年两次
2 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至第二十九条。 县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的县属企业 企业执行重大事项管理的情况 随机抽查 按每季度一次,一年四次
3 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至三十三条。 县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的县属企业 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产权交易等 随机抽查 第半年一次,一年两次
4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条。 县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的县属企业 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情况;企业定期向国资部门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随机抽查 每半年一次,一年两次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蒙绪博            联系电话:0898-678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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