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18时许屯昌县食药监局接到12331热线转来一起投诉,称屯昌县美食街某摊贩制作寿司使用的肉松内有棉花。屯昌县食药监局第一时间派员进行现场处置,执法人员对涉诉的湖北某公司生产的肉粉松做了感官鉴定,并抽样送到海南省食品检验中心检测。5月20日省食检中心进行基因鉴定等实验室检测后出具了检验报告,结论为:送检样品与配料表标示“含有猪肉、鸡肉”结果一致,未显示含有棉花。
由于18日当天屯昌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做现场感官鉴定时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偷拍视频在微信转发,该视频在传播过程中有不了解情况的人传言称“屯昌县美食街某摊贩做寿司用棉花充当肉松被食药监局查了”。该视频和传言传播迅速,造成了不良影响,屯昌县食药监局已将有关情况通报屯昌县公安局。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类似事件,相关地区的职能部门调查后相继做了公开说明,表示所谓“用棉花充当肉松”并不属实。
屯昌县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正规商家,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购买前应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标签上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并索取购货票据。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同时敬告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造谣传谣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