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2 17:12 【字体: 小   中   大

提案编号

屯昌县政协第五次会议10号建议

提案标题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响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品牌

提案人

李永法

    我县是农业大县,种养殖业品种多、产量高,已成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把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是一件政府重视、全民关心的大事,关系到我县能否由“农业大县”迈向“农业强县”的关键。目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监管方面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打响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品牌意义极大。

    一、我县当前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县大部分的农产品是以家庭生产为主的小规模分散方式生产,生产群体大,生产管理方式相对落后,无法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区域化组织生产,进而导致农产品质量一致性、稳定性较差,无法实现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二)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不科学使用农药是引发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观原因,生产者往往盲目地增加用药次数和农药使用浓度,同时没有按照不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来控制上市时间,甚至部分生产者在种养植中有时会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只顾提高农业产出,忽视提高产品质量。比如我县生产的部分冬季瓜菜,因病虫害比较多,隔三差五就要喷农药,但有些农民在休药期就采摘上市,造成出现本县人不敢吃本地瓜菜的怪现象。

    (三)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我县农产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检验检测的任务繁重。目前虽然我县已成立了县级农业检验检测中心,畜牧、渔业、农技等部门也拥有自己的检验检测室,各部门也配备了不少的仪器设备,但由于经费有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几个部门的技术员加起来也就七八个人,根本无法完成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且因技术水平有限,各部门的很多仪器设备还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制订我县枫木苦瓜、屯昌阉鸡、屯昌黑猪等主导农牧产品地方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农业部门指导、市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出岛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保障、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

    (二)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积极推进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规模田洋、收购点、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检测室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建设。强化检测队伍建设,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训,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依法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和运销。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积极支持发展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确保优质农资占领市场。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四)加大农民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包括农民安全使用农药、兽药、渔药和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引导农民科学规范生产。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等媒体开辟质量安全专栏,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五)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定期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明确农业、渔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全面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

办理单位

屯昌县农业局

答复情况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屯昌县农业局关于屯昌县政协第五次会议

10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永法: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响我县农产品消费安全品牌”的提案(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经营主体手续合法。全县54家农药零售企业均办理《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企业要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和代销合同,肥料经营企业则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加强农业执法检查。一是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193家,立案查处2宗,挽回经济损失3800元,罚款32023元。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洋地头对瓜菜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热带水果种植基地等40多家种植户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我县瓜果菜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追溯,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3.开展农资使用只是宣传。一是组织开展农药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共60余人,详细讲解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和农药科学使用知识。二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4次,深入种植企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培训47次,发放宣传资料13700份。

 

                                                   屯昌县农业局

                                                 2016102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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