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镇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农村集体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组织实施 | 5.救济途径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