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9 17:05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镇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公共法律

法治宣传教育

1.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2.推广法治文化服务(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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