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镇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对象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共服务 | 1.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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