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晚上20:00至21:30,屯昌县召开2018年第二季度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王宏向主持,各成员单位、各镇主要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学习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学习了我县省级县级八条河流一河一策4个清单和我县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通报了我县第二季度对各镇的督查检查情况;对《新吴溪(屯昌县段)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大家的意见等内容。
王宏向副县长会上指出,一是此次会议学习河长制工作新的动态、新的动向和新的理念,及时总结了前段时间各镇各单位河长制工作经验各做法,指出存在问题,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研究重要河流治理措施,对我县河长制工作下一阶段工作非常有帮助。二是我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非法采砂、倾倒垃圾、面源污染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王宏向副县长强调,一是各部门各镇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河长职责,落实责任目标,真抓真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河长制工作推向深入。二是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开展河道治理。各镇各部门要了解河长制工作中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各项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快推进县、镇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发改部门要加快推进村级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畜牧部门加强养殖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管理工作等。河流污染表现在河里,问题在岸上,只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岸上的污染源控制住了,河里的水质就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好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人的职责,做好河湖“代言人”和“保护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河长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各镇以及各级河长的监督考核工作,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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