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中第77项“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我县已于2019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屯昌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现予于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2日。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
责任单位 | 屯昌县政府 |
责任人 | 林德永 |
联系电话 | 67811892 |
整改措施 | 制定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 |
整改目标 | 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19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屯昌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 |
公示时间:自2020年1月6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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