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6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1 09:39 【字体: 小   中   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6      2023122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I202312160023

屯昌县新兴镇土锡村青岭一带正在毁林伐木建光伏项目,破坏生态环境

屯昌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核查项目审批情况。该项目建设位于屯昌县新兴镇土锡村委会,于2022年7月29日获得屯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建设的批复,获得项目准入。2022年11月21日在省发改委进行海南省企业投资备案,同时于2023年5月23日获得林木砍伐备案,并将相关砍伐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在2023年6月28日获得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项目建设均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和进行登记备案,未存在未批先建和有关手续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核查项目用地情况。经套核《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该项目用地位于乡村发展区内,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线。三是核查项目进场情况。目前已完成土地清表约700亩,计划2024年9月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在清表过程中只是对林木进行了砍伐和简单清表工作,未存在破坏土壤等影响环境行为。举报人举报的屯昌县新兴镇土锡村光伏建设破坏环境,目前已租几百亩并在翻整土地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继续加强对云峡电能(云南)有限公司的巡查检查,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二)举一反三,对全县光伏项目进行巡查检查,涉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及时移交县执法部门处置。

(一)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新兴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到屯昌县新兴镇土锡村项目现场,查看《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项目落地建设的批复》《海南屯昌项目备案证明》《采伐证备案》《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峡电能屯昌100MW“光伏+蔬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峡(屯昌)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结合现场实时照片进行研判。

(二)现场调查已结束,要求云峡电能(云南)有限公司要坚守底线,不得以建设光伏的名义破坏环境。

(三)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如若发现毁林伐木建光伏项目,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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