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6 批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I202312060048 | 屯昌县屯城镇海榆中线公路91公里处,有大量重金属垃圾长期在路边堆放,就在公路边,一到下雨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河流及土壤。 | 屯昌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3年12月7日上午11:30,包案县领导桂俊灵常务副县长,组织县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坡心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有大量重金属垃圾长期在路边堆放,就在公路边,一到下雨天污水横流,情况属实;周边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河流及土壤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有大量重金属垃圾长期在路边堆放,就在公路边,一到下雨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河流及土壤”问题,县发改委(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坡心镇政府等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立行立改,要求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同时,县发改委(商务局)将举一反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规范。 | (一)会议部署。2023年12月7日上午11:00,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桂俊灵常务副县长召集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坡心镇政府等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件,会议成立了该信访件专项工作组,确定了包案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 (二)立行立改。专项工作组12月7日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立行立改,于12月9日前对堆放的金属废品进行清除并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做好整改。截止12月9日,专项工作组进行回头看,已完成整改。 (三)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县发改委(商务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发改委(商务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规范。 | 办结 | 无 |
2 | D3HI202312060054 | 屯昌县关朗村去南吕镇方向,县道388路口处几十米有一个桥,有人在桥下面小路里面养殖鸭子污染水质。 | 屯昌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核查举报人举报的屯昌县关朗村去南吕镇方向,县道388路口处几十米有一个桥,有人在桥下面小路里面养殖鸭子污染水质基本属实。一是关朗村去南吕镇方向,县道338路口处几十米的龙华桥龙华沟下养鸭情况属实。经核实,该批鸭子系坡心镇关朗村委会农户王啟强养殖,共24只。经走访周边群众,农户日常均在桥前农户自家的槟榔园内投喂饲料,因鸭子未圈养,存在鸭子下河的情况。二是养殖鸭子污染水质情况不属实。通过“看、闻”等方式核查,桥下的水质清澈,并无异味;关于鸭子养殖行为是否关于是否污染水质的问题,将由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后再予以确认。 | 基本属实 | (一)要求该农户立行立改,将散养的鸭子用铁丝网围起来实行圈养。 (二)举一反三。指导属地镇政府做好规模化以下养殖散养户宣传工作,采用圈养方式进行“绿色生态”养殖。 | (一)针对存在问题,核查组要求该农户立行立改,将散养的鸭子用铁丝网围起来实行圈养。 (二)委托县环境监测部门对龙华桥龙华沟水质进行监测。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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