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1 17:07 【字体: 小   中   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      202312 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I202311270027

屯昌县屯城镇屯昌文赞生态湿地公园人工湖架了木质桥,桥体存在安全问题,公园无人管理,卫生脏乱差。屯昌油画步行街,卫生脏乱差。

屯昌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2023年11月28日上午11:30,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何发亮常委召集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政事务中心、屯城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部署相关工作。会后到现场对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屯昌县屯城镇屯昌文赞生态湿地公园人工湖木质桥桥体存在安全问题、公园无人管理、卫生脏乱差和屯昌油画步行街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部分属实:1.经调查核实,2020年2月县市政事务中心接管屯昌文赞湿地公园以来,木质桥体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2022年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体(长度约70米)进行整体维修,由于后续财政资金紧张,只能对局部有安全隐患的桥体进行维修。举报人举报的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桥体存在安全问题属实。2.经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无人管理、卫生脏乱差问题不属实。3.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屯昌油画步行街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对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木质桥体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进行全面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保洁,保持街道整洁。

(一)会议部署。2023年11月28日上午11:30,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何发亮常委召集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政事务中心、屯城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会议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会后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工作。

(二)1.对举报人举报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木质桥体安全进行核查。经核查,屯昌县市政事务中心对存在安全隐患点位,做出温馨提示,同时进行维修,对文赞公园木质桥体全面维修预计需要300多万元。2.对举报人举报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无人管理、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2020年2月移交市政中心管理,该公园目前有5名公园管理人员和2名保洁人员对公园内的桥体进行养护、水体管养、绿化修整、道路保洁等日常管养。举报人举报屯昌文赞湿地公园无人管理、卫生脏乱差问题不属实。3.对举报人举报的屯昌油画步行街卫生脏乱差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屯昌油画步行街位于屯昌县城建成区的北部,是列入县城区日常保洁范围的一条市政道路,该路段配备2名保洁员和2辆电动保洁车负责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6:00-9:00,12:00-15:00,15:00-18:00。现场核查时信访人描述的卫生脏乱差的情况不属实。但此时正处于秋冬季节,正是行道树树叶脱落之季,在树叶不停持续飘落的情况下清扫不及时而导致地面上有树叶的现象确实存在。举报人举报屯昌油画步行街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不属实。

(三) 处理和整改措施:1.加强桥体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体做出温馨提示牌,并及时进行维修。2.加强屯昌文赞湿地公园和屯昌油画步行街的保洁力度,确保干净整洁。

阶段性办结

2

D3HI202311270021

屯昌县屯城镇水口村委会千秋山村,几十亩农田(水田)2014年开始被租给开发太阳能开发商,后改成鱼塘。目前部分鱼塘被退租,退租的农田已无法进行种植。

屯昌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00,县政府副县长王杰(包案县领导),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渔业中心、屯城镇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屯城镇水口村委会千秋山村太阳能开发商开发项目属实,但举报的“改成鱼塘。目前部分鱼塘被退租,退租的农田已无法进行种植。”内容不属实。

属实

(一)现场核实。2023年11月28日上午11:20时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发亮;县政府副县长王杰就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渔业中心、屯城镇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部署,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屯城镇组成该信访件专项组进行实地核实调查处理。下午15:00时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杰(包案县领导)带队,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屯城镇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实地详实核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件问题。

(二)举报人举报屯昌县屯城镇水口村委会千秋山村,几十亩农田(水田)2014年开始被租给开发太阳能开发商,后改成鱼塘。目前部分鱼塘被退租,退租的农田已无法进行种植情况不属实。经核查,举报人举报件涉及到的太阳能开发商为我县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该公司海南屯昌20MW农业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我县屯城镇,属于2013年海南省重点项目,总装机量为20MW,项目已建成投产。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部分鱼塘被退租,退租的农田已无法进行种植情况问题,经现场与公司负责人王磊了解核实,该项目区内均是与农户流转的土地并全部交纳了租金,不存在退租情况,也不存在改成鱼塘,部分鱼塘被退租,退租的农田已无法进行种植等情况。同时对周边农户进行查访,也没有收到农户反映此方面问题,未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办结

3

X3HI202311270028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屯昌县深坡农场的金百川公司,2022年5月-6月、2023年10月-11月期间借清鱼塘之机,在屯昌县深坡农场夜间进行非法取土采砂,将砂石运往三发洗沙场、金百川公司名下沙场、深坡农场猪场堆沙,破坏生态环境。

屯昌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2023年11月28日下午16:00,根据我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协调会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屯城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对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金百川公司清理鱼塘”情况不属实,现场核实情况为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理鱼塘;对于举报的“深坡农场猪场堆沙”问题情况属实,现场核实情况为该猪场位于被清理的鱼塘旁,猪场内确有堆放土(沙);对于举报的“非法取土采砂,将砂石运往三发洗沙场、金百川公司名下沙场”问题还需进一步核查,现场核实情况为由于前段时间强降雨,鱼塘坝体被冲垮,清理鱼塘产生的土用于修建加固鱼塘坝体,是否存在外运销售等违法情况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现场调查并出具现场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如涉及违法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要求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好鱼塘边坡修复工作。

(一)会议部署。2023年11月28日上午11:20,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何发亮常委召集县生态环境局、县执法局、县资规局、县公安局、屯城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件,会议成立了该信访件专项组,确定了包案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

(二)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现场核查,并要求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清理鱼塘行为,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针对举报人举报的“夜间进行非法取土采砂问题”,县资规局将立即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现场调查,核实加固修建坝体、猪场内堆放的土方量及清理鱼塘产生的土方量进行对比。如进一步核实发现涉嫌存在非法取土采砂违法行为的,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达到刑事案件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县公安局侦办。是否存在外运销售等违法情况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阶段性办结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