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6 批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I202311260041 | 屯昌县新兴镇洁坡村,沿着大路进去在村中央,有一个养猪场,规模较大约800-1000头左右,污染空气环境,下雨天粪便污染道路。
| 屯昌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3年11月27日下午15:30,根据我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协调会要求,包案县领导王杰副县长组织县畜牧渔业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兴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新兴镇洁坡村养猪场污染空气、粪便污染道路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一)会议部署。2023年11月27日上午11:00,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何发亮常委召集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屯昌县综合执法局、屯昌县畜牧渔业中心、屯城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件,会议成立了该信访件专项组,确定了包案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 (二)对举报人举报新兴镇洁坡村养猪场污染空气、粪便污染道路的情况不属实。经排查,举报的沿大路进去在村中央的养猪场不存在,洁坡村养殖规模约800—1000头养猪场应为屯昌天之虹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经营的村集体经济产业黑猪养殖小区。该养殖小区现有存栏生猪100余头,配套有收集池、厌氧池、沼液罐等设施且能正常使用,周边有橡胶林地作为消纳地消纳沼液。关于污染空气环境问题,现场核查,养殖小区围墙外面没有明显的臭味,道路边上有一个储存沼液的沼液池,也没有粪便的臭味。关于粪便污染道路的问题,现场核查道路上没有粪便排放的情况,也没有发现留存粪便的痕迹,但发现沼液池周边有沼液洒落的痕迹,据了解是群众从沼液池取用沼液洒落形成的,已现场责令整改立即清理干净。
| 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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