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屯昌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持“三不减三提高三加强”,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脱贫攻坚态势、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认真查缺补漏,进一步压实责任,防止松劲懈怠,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县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消除疫情影响,探索解决边缘户的相对贫困问题,确保无致贫不返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机衔接,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做出屯昌贡献,确保全县贫困群众“一个不落”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力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制定县级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工作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排查,掌握贫困户患病、因疫情防控导致农产品滞销和物流限制导致生产资料供应不足以及无法外出务工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涉及的人数等情况,建立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台账,确定防返贫措施,迅速组织恢复特色产业项目和村集体经济项目正常生产,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开发防疫情临时公益岗位,及时解决医疗保障、危房改造、临时救助等“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时实施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二)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剩余未脱贫61名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严格控制错退率、漏评率,群众认可度高于90%。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升务工就业服务水平,全面巩固提升6800多户、27900多名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强化贫困村整村提升力度,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帮扶干部能力水平,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巩固36个贫困村的脱贫成效,实现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对全县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脱贫成效进行全覆盖的摸底普查,重点掌握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责任领导:李梅、王宏向,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屯昌调查队,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四)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各级党组织抓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党校专题培训和县扶贫办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指导实践。(责任领导:周敬文,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五)全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县负总责、镇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和责任体系,保持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强化党政同责、压实三级责任,靠实帮扶职责,有效防止压力层层递减。完善修订《屯昌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晰各单位、各镇责任主体责任边界,强化行业部门责任,细化脱贫攻坚战斗队、驻村工作队和镇、村之间的责任界限。各行业部门责任围绕本行业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制定动态管理、两项制度衔接、义务教育、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金管理、扶志扶智、责任落实管理、作风督查、业务督查、旅游扶贫、交通扶贫、饮水安全、医疗保障、消费扶贫等17方面实施方案,每周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组牵头单位,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继续落实好《屯昌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党建促脱贫攻坚联系点工作方案》,压紧压实五级书记带头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的责任,发挥好县级党员领导表率作用,县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深入包点镇、包点村开展扶贫工作,推动村级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助力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遍访贫困村和贫困户,熟悉遍访对象基本情况、愿望需求、帮扶措施和存在困难等,及时解决问题。
加大对贫困村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优化贫困村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指导贫困村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扎实推进贫困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责任领导:吴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七)切实解决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对十二五、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开展摸排,对精准脱贫无力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分批进行整顿调整,尤其是这些村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其表现,该组织强化培训的强化培训,该调整的调整,可从县直机关单位、各镇指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强化工作力量。按照10%比例排查确定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并建立整改提升台账,‘一村一策’抓好整改,促进晋级。进一步加大驻村工作力量,调整派优驻村工作队员。注重树立基层导向,落实好省委组织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提拔担任镇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激发村级党组书记内生动力。(责任领导:吴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八)强化督查指导。加强脱贫攻坚督导。县加强脱贫攻坚业务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定期对17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各镇脱贫攻坚情况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每月上报督导工作动态信息。改进督导方式,倡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
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暨指挥部周碰头会上反馈问题较多且性质较严重、工作任务滞后的行业部门和镇,县指挥部实行挂牌督办,每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行业部门和镇进行常态化约谈。(责任领导:周敬文,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加强脱贫攻坚业务督导组,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九)建立督导联动机制。建立各行业部门、各镇督导联动机制,注重提高督导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针对省级反馈、县级督导发现等各途径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实行三级脱贫攻坚战斗体系的联动核实和反馈机制,确保件件有回声。(责任领导:周敬文,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加强脱贫攻坚业务督导组,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
(十)实施水利扶贫工程。精准更新全县贫困人口饮水现状,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城镇周边供水管网进一步向贫困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年底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达到80%,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99%、85%和90%,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集中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一)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行贫困生辍学报告和动员复学机制,实施“双线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因家庭经济负担而失学辍学,入学率达100%。
提高教育精准扶贫系统和贫困家庭学生动态管理数据质量,更新贫困生“一生一档”档案材料,继续落实各项普惠性、特惠性资助政策。
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各镇和各农场场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组织贫困村农村教师参加培训,通过招录特岗教师,充实贫困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责任领导:陈鹏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措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覆盖率100%。实行医疗扶贫“五道”保障线“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等医疗服务,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100%。落实相关脱贫攻坚医疗保障规定,实行渐进式退出,将目前医疗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五道防线’”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
加快推进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县级至少建有一所达标的县级公立医院,完成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镇有一所达标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卫生室,加强乡村两级卫生医疗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县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和定期轮岗,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患病情况进行全面筛查核实,更新完善贫困患者救治管理台账。“继续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医疗常态化服务”开展重点专项救治工作,贫困慢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4种贫困慢病患者每季度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对其他贫困慢病患者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村贫困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加强农村人口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从源头上减少因病致贫。(责任领导:胡悦、莫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三)实施危房改造扶贫工程。做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全覆盖完成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等级鉴定,6月底前剩余危房改造户全面动工,达“五直观”要求并入住。同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每户贫困对象家中配套建有厕所,改善人居环境。坚持建新房拆旧房,新房搬迁入住3个月内拆除旧房,属共有住房或联排房屋的,可予以保留,但危改户不能继续使用旧房。(责任领导:陈鹏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十四)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重点排查未脱贫人口、返贫风险高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防范出现新增贫困。健全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覆盖核对,确保核对率达到95%以上。
继续推进贫困老年人保险工作,为我县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将贫困家庭中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做好贫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贫困残疾人提供居家或全日制寄宿型集中托养服务;实施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困难残疾人发展生产或自主创业;加强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残疾人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落实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确保到年底前全县适合入学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领导:莫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提高脱贫质量,确保长效稳定脱贫
(十五)研究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继续强化各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依托海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每季度对脱贫户的三保障及纳保情况开展不少于3次的比对工作。加强脱贫监测户的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力度,确保每户脱贫监测户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稳定务工。加强边缘户的跟踪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贫困识别,准确掌握脱贫人口和边缘群体的人均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等状况,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在努力消除贫困存量的同时,主动控制贫困增量。(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六)探索建立“歇帮”机制。选择3个脱贫退出两年以上的贫困村开展试点工作,针对脱贫户已实现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等不需要继续给予帮扶或可不享受某些扶持政策的情况,研究实施“歇帮”机制,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七)实施产业扶贫工程。持续落实好《进一步解决产业扶贫“一股了之”“一发了之”“一分了之”问题七项措施》,健全完善带贫益贫机制,继续推行“五带动全覆盖”模式。发挥村党支部、致富能人引领带动作用,以互助合作社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和一般群众共同报团发展特色种养业。出台互助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提高互助合作社在共同采购生产资料、共同管理、共同防疫、共同技术培训、共同销售等环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贫困户100%产业组织化。
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加强与龙头企业的合作,在屯昌黑猪养殖小区的基础上,巩固并发展特有的黑猪特色养殖产业链,在金椰子种植基地的基础上,通过种养殖、务工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参与其中,研究差异化奖补、分类分红等集体收入分配方案,实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收入双增收。
继续推广天然橡胶“保险+期货”保险和天然橡胶价格保险工作,指导各镇规范统计贫困户橡胶种植量、销售量和保险赔付情况,确保贫困户橡胶种植收入保持不变。
继续实施贫困户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超过4000元,奖励1000元用于发展产业的奖励政策,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委组织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十八)实施科技工程。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三级“农老师”专家服务团的产业科技指导帮扶工作,制定每月指导帮扶计划,以互助合作社种养殖项目主,结合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实际困难,科学确定指导帮扶内容,同时借助特色夜校教学班平台,将指导内容刻录光盘,扩大教学影响力度。(责任领导:陈鹏程、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夜校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九)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业务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巩固脱贫成效。积极引导富余贫困人口劳动力输出,通过本地企业和合作社,以及政府各部门开发的各类就业扶贫岗位,解决贫困人员在家门口就业,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做好贫困务工人员的统计和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培训人员的就业引导力度,继续发放务工奖补金。(责任领导:莫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实施生态扶贫工程。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就业,保障护林员管护收入。(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一)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引入企业参与新兴镇沙田村、乌坡镇青梯村、乌坡镇美华村、西昌镇土龙村、南坤镇榕仔村等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乡村旅游开发,推进旅游产业扶贫项目落地,四是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组织贫困人口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在乡村旅游经营中参与接待服务,通过资金、人力、土地的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
举办乡村旅游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宣传推广旅游扶贫村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的知名度。(责任领导:李著,责任单位:县旅文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二)实施金融扶贫工程。加强金融扶贫风险防控力度,提前介入到期还款的贫困户,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妥善回收逾期贷款,控制不良贷款率在合理水平。对于逾期贷款,审慎办理续贷和展期,合理运用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启动代偿化解风险。(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三)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完善村村通和村内道路建设,提升贫困村道路系统和农村对外交通路网体系,村村通公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四)实施电网扶贫工程。继续推进36个贫困村电网建设,解决贫困村电网低电压、重过载等存量问题,确保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千伏安。(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五)实施光网扶贫工程。继续推进36个贫困村光网建设,在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和高速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向贫困村所辖的自然村延伸,并对贫困村及所辖自然村的光纤宽带和4G网络覆盖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继续做好网络提速降费,在扶贫领域实施精准降费惠及贫困用户。(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深入推进定点扶贫和社会帮扶
(二十六)提升“双联双扶”定点扶贫成效。3月底前指导各镇完成2019年省派定点单位帮扶成效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方案报送考核结果至省扶贫办备案。对双联双扶单位进行调整,落实双联双扶单位工作责任,把双联双扶定点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双联双扶单位工作重点和绩效考核内容。双联双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的帮扶责任人、派出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管理。(责任领导:吴能,王宏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二十七)激发社会扶贫积极性。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实施统一战线组织扶贫,推进结对帮扶、村企共建,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倡导各种形式的扶贫志愿活动,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要积极开展扶贫志愿者服务活动。(责任领导:郑渊培,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二十八)完善消费扶贫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海南爱心扶贫网” 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每个镇挖掘、包装不少于一种农产品上架“海南爱心扶贫网”销售。动员全县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海南爱心扶贫网”。要求干部、职工点击购买屯昌贫困户农产品每月不少于一次。坚持推行各村(居)委会每两周,各镇每月,县级每季度开展一次爱心集市活动的消费扶贫常态机制,鼓励各级扶贫干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活动。扩宽各村互助合作社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做实做细消费扶贫统计工作,真实反映贫困群众的产业增收情况。推动“互联网+”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电子商务进农村、百企帮百村、扶贫龙头企业、商协会单位等相关工作进行有效链接和深度融合。(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七、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二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做好2020年度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在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增幅6%,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加大教育、医疗等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三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全力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上级资金下达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坚持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制度,确保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95%。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设定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并跟踪监控,做好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高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比例,规范产业资金使用管理,避免坐等分红、虚假分红。(责任领导:李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一)完善项目库建设。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扶贫项目动态调整,对需要实施的项目按程序入库,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销号,做到有进有出。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责任领导: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八、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十二)强化舆论宣传作用。继续丰富特色夜校教学班的教学内容,不断增强可看性、趣味性。继续开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典型引领”“脱贫攻坚扶志扶智”“爱心扶贫”等新闻专栏,加大打赢脱贫攻坚战宣传力度,大力推介我县精准扶贫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树立一批优秀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级党组织书记或农村党员先进典型。
着力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舆情风险,加强涉贫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引导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防止个案问题、意外事件干扰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责任领导:吴能、张议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夜校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三)实施精神扶贫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扶贫对象“六治”专项活动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通过树立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采取适当的奖励激励办法,引导动员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参与“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等村集体活动,破除“等靠要”和“以贫为荣”的落后思想观念,增强脱贫的信心和决心。(责任领导:张议文、莫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爱卫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九、奖惩并举,持续激发扶贫干部积极性
(三十四)加大扶贫干部奖励激励力度。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重用扶贫干部,加强关心关爱,坚持奖罚分明,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国家、省级考核评估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责任中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问责。(责任领导:吴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五)在全县扶贫干部中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做贡献”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突出示范引领,选树10名优秀扶贫干部,宣传先进事迹,推动全县扶贫干部结合岗位实际争做实干家、争当实践者,进一步凝心聚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责任领导:周敬文,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六)加强扶贫能力建设。落实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制度,优化培训课程,结合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走出去学习等实战培训方式,对全县驻村干部和各级帮扶责任人人轮训一遍,提高各级扶贫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应该要针对各镇各村及参与培训对象人员差异化,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责任领导:周敬文、吴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七)保持各级扶贫干部稳定,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加强脱贫攻坚战斗体系人员配备,及时调整撤换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配齐配强各行业部门领导班子。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驻村工作安排,3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成效考核工作,客观、公平、公正评价各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成效。落实《屯昌县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屯昌县扶贫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屯昌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战斗队、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驻村帮扶队伍,选配精干力量,确保尽锐出战,形成工作合力。优化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做好期满第一书记考核工作,组织好新派第一书记的工作交接轮换。定期召开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困难。(责任领导:吴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十八)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五个绝对不允许”,继续深化扶贫领域“四个”专项整治,抓好直查快办、督办督查、交叉复核、工作例会、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作风大整治,专查脱贫攻坚中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持续强化巡察,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加大边巡边改力度,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的长效监督机制,突出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工程资金拨付、扶贫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监督工作。紧盯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进展、招投标以及工程质量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从严问责。将警示教育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扎实推进,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责任领导:赵德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
(三十九)完成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年度考核。3月底前,完成镇党委和政府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总结工作,并结合省级考核反馈情况最终确定成绩排名。(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四十)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照2019年国家、省级脱贫攻坚成效反馈问题、海南省脱贫攻坚第十督查指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审计、专项巡视、脱贫攻坚“回头看”等发行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等方面,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组牵头单位,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十一)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严格按照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标准,年内对全县各单位、各镇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开展两次评估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高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一、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四十二)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和就业发展等为重点,研究继续做好减贫工作举措,探索健全稳定脱贫和逐步致富的长效机制,着力巩固脱贫成果。(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十三)探索建立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帮扶机制。探索对贫困边缘户的帮扶机制,在全面、准确的信息采集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通过互作合作社带动边缘户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问题,提高自主发展能力,确保有效防止新增贫困人口。(责任领导:王宏向、莫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十四)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研究工作,制定战略目标,明确关系和职责,完善工作方法。依靠和借鉴已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责任体系、战斗体系和工作体系,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巩固脱贫攻坚工作中,逐渐从产业扶贫转向产业振兴,充分发挥贫困村黑猪养殖、金椰子种植等龙头村集体产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全覆盖其他行政村发展集体经济。在持续激发以扶贫干部为主体的现有人才体系的基础上,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拓人才培养新路径,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责任领导:周敬文、王宏向,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四十五)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工作。启动脱贫攻坚成果总结,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在脱贫攻坚方面创新举措、理论创新、制度优势和成功经验,选择1-2个镇,10个左右村(居)委会进行总结宣传,以生动事例、丰富和翔实的数据准确记录脱贫攻坚历史、实践经验、制度优势、理论创新、用脱贫攻坚精神激励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凝聚力量。(责任领导:周敬文、张议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十六)开展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工作。落实《海南省脱贫攻坚奖励激励机制》,扎实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奖、打赢脱贫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完成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周敬文、吴能、王宏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四十七)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海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各行业部门和各镇做好精准扶贫档案材料归档工作。(责任领导:王宏向、左菲,责任单位:县档案局,各行业部门,各镇,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三、附则
因工作调整,责任县领导和责任单位有所变化的,由继任县领导或责任单位继续负责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未在本方案提及的其他脱贫攻坚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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