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新闻发布会
(2020年12月23日)
陈 曦: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扶持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今天我们请来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李璟副厅长、省财政厅杨雷副厅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秦旭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信贷货币管理处邱彦华处长,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新出台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有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李璟副厅长作《办法》出台情况介绍。
李 璟: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由我代表省人社厅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支持海南创业就业工作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直以来,就业、创业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它不仅关乎民生,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也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六稳”“六保”之首。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工作带来的冲击,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减免、财政贴息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困境。但受国内国际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资金支撑难等方面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帮助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事关稳就业、保民生和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全局,出台《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势在必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度突破现行政策,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进入门槛、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办法》共提出九章三十四条措施,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放宽小微企业贴息条件,提高贴息贷款额度
在现行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条件,将创业担保贴息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降低个人贴息贷款利率上限
允许在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适当调整,但最高不超过LPR+2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三是加大地方财力支持
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分担;超出中央财政规定部分的贷款贴息,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原6:4比例共同承担。
四是完善担保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担保基金交给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
五是建立银行与政府间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
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发生代偿时,担保基金承担代偿金额的80%,经办银行承担代偿金额的20%。同时实行额度递升奖励机制,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共同分担。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会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帮扶我省更多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扩大有效就业,通过稳住“创业盘”来促进“就业盘”稳定,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经济发展积蓄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谢谢!
陈 曦:感谢李璟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海南日报:刚才人社厅负责人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做了相关介绍,请问,哪些创业群体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谢谢。
秦旭: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关于创业群体方面。根据《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属于重点就业群体的10类个人创业者,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中规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贷款应增加的支持群体。上述群体中的女性创业者,纳入重点支持对象范围。同时,按照我省《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相关资格条件引进的人才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其次,上述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具体经营项目;二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台:请问,《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后,作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他们应该到哪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在办理流程上有哪些变化?
秦旭: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关于到哪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问题。《办法》中明确:申请人可以在创业项目所在地的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其次,关于办理流程问题。为了帮助申请人尽快获得贷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我们始终致力于精简经办手续、提供便民服务。一是精简流程。实行经办银行受理和反馈、相关部门内部审核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材料审核方面,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二是压缩时限。明确各经办机构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三是迅速回应。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后,经办银行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如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同时,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5类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谢谢!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前面介绍中我们提到了提高贴息贷款额度,请问,我省新出台的贷款额度和现行国家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为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送来了哪些“政策红利”?
杨雷:谢谢您的提问,您提的两个问题都与此次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带来的政策红利有关,贷款贴息额度的调整正是给创业个人的“政策红利”重要方面。
关于贷款贴息额度的调整,有两个主要变化:一是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额度由中央规定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还可以提高10%的贷款额度。这样做的主要考虑:一是在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的活力,而大量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正是市场活跃的细胞。二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的成本明显上升,这也是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的具体措施,适应了我省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充分征求了国家、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意见后,我们作了上述政策调整,对于超出中央政策规定的部分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全额负担。
除了贷款额度的提高外,我们还降低了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门槛:现行中央政策的规定是在贷款申请时间一年内,申请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的人数占比15%(超过100人的为8%)。而我省将贷款申请时间由一年延长到两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占比由15%下降到10%(超过100人的进一步降为5%)。这样就大幅度扩大了小微企业的受益面,有助于解决我省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法制时报:请问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多长时间,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邱彦华:谢谢您的提问。我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提问,关于贷款期限,各经办银行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贷款信用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借款个人、合伙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在贷款结清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您的第二个问题,关于贷款利率,我想举个例子说明,假设一名返乡创业人员想申请一笔3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首先要看他的创业项目所在地是哪个市县的,如果他是在五指山、临高、白沙、琼中、保亭这五个市县中的一个,那么他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250BP,如果在其他市县,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150BP。这个LPR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人民银行在每个月20号会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个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利率品种。比如,2020年12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就是4.65%;那么像这种3年期的贷款,介于1年期和5年期(含)之间的LPR,可以由借款人和银行双方协商参照,到底是按3.85%,还是4.65%来确定。
举例来讲,比如在海口申请,贷款利率可以有两种,一个是不超过1.5%+3.85%,也就是5.35%;另外一个就是不超过1.5%+4.65%,也就是不超过6.15%。
海广网:请问,在贷款资金回收方面有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杨雷:谢谢您的提问,《管理办法》明确了贷款催收、代偿和追偿程序。借款人确不能如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由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催收。经过催收仍不能归还的,由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和银行按8:2的比例共同承担,以前是全部由担保基金代偿,这样调整后就强化了银行识别和防控风险的责任。在代偿后,银行和担保机构继续通过法律程序继续追偿。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履行追偿结束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经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审定后,按有关规定核销坏账并做好账销案存。此外,当市县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担保基金的放大倍数可由5倍提高到10倍,这样在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同时,也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确保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可持续运作。
陈 曦: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