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4办理情况的答复
南坤镇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原屯昌垦区基层生产队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4号),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垦区改革后目前仅有中坤1个农场公司,垦区改革后分别设有中建、中坤、南吕、广青、晨星5个居,共下辖41个居民小组,省旅文厅2020年下达最后一批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当时下达我县垦区2个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建设了广青居、晨星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现已投入使用。由于垦区改革土地权属原因,农场公司对土地把控较为严格,对协调用地建设垦区基层文化设施积极性不高,导致因建设用地问题迟迟未能开工建设,施工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支出,至今省旅文厅不再下达垦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或县财政资金,逐年分步骤建设垦区基层文体设施,首先着手建设完善居一级的综合文化站、体育健身场所,然后逐步向各居民小组辐射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
(二)充分调研,了解是否能利用垦区场部部分闲置办公楼,改造建设基层文化服务中心。
屯昌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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