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新兴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兴镇博文村委会石硖村建设海瑞文化纪念园”的建议(第51号),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镇政府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镇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往年都是县人大办下拨资金实施,今年因项目调剂,县人大办无法下达相关资金到我镇实施代表建议项目,加上我镇资金有限,现已将该建议内容列入项目规划,正积极从多方面筹措资金中,如资金到位,今年将启动博文村委会石硖村建设海瑞文化纪念园项目概算工作。
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