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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2 08:54 【字体: 小   中   大

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新兴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兴镇博文村委会石硖村建设海瑞文化纪念园”的建议(第51号),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镇政府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镇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往年都是县人大办下拨资金实施,今年因项目调剂,县人大办无法下达相关资金到我镇实施代表建议项目,加上我镇资金有限,现已将该建议内容列入项目规划,正积极从多方面筹措资金中,如资金到位,今年将启动博文村委会石硖村建设海瑞文化纪念园项目概算工作



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3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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