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4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西昌镇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西昌镇西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道路巷道和排水系统建设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对于尽早解决西昌镇西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道路巷道和排水系统建设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并深入对接镇政府、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1.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了解,,该项目建议尚未成熟,前期的评估和预算没有请第三方做精确的设计和概算,望西昌代表团先安排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农业农村局作为该提案的建议的主办单位,但由于局经费有限,没有专项资金,无法对该项目出资建设,建议待所属镇先做好前期工作后向县人大、县政府申请资金。
3.建议其通过一事一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来出资,农户积极参与到建设中来,以最少的资金解决西昌镇西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道路巷道和排水系统建设问题。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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