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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产城融合集中供热(一期)项目初设单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22 08:10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产城融合集中供热(一期)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中央资金、市场化融资和企业自有资金。为了明确项目设计方案,现对该项目的初设单位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要求、有履约才能的单位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产城融合集中供热(一期)项目

二、选聘条件

屯昌县产城融合集中供热(一期)项目业主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中标单位负责屯昌县产城融合集中供热(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等事项,确保项目的初步设计符合规范要求,遴选采用询(报)价方式进行。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屯昌县。

2.项目规模:本工程从从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出DN350主管线沿S302省道北侧至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至G224国道后变径为DN300沿G224国道敷设至屯昌县食品加工产业园。其中DN350长约8.72km,DN300长约2.38km。

从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出主管线沿S302省道北侧、园区道路、G224国道北侧至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具体如下:

主线:从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出单根蒸汽管道→沿垃圾进场道路西侧低支架向东至S302省道→顶管过S302省道(60m)→沿S302省道北侧向西中低支架敷设→高跨过乡村道路(20m)约6处→沿S302省道北侧向西中低支架敷设→经过天海鱼丰留蒸汽阀门→沿S302省道北侧向西中低支架敷设→至已建园区道路东侧→沿已建园区道路东侧向北中低支架敷设→沿未建园区道路南侧向东中低支架敷设→预先地埋过园区道路(45m)→沿未建园区道路西侧向北中低支架敷设→折向东中低支架敷设至新昌村道西侧→沿新昌村道向北中低支架敷设→顶管过G224国道(60m)→至G224国道北侧低支架向东敷设→经福成木材、旺旺源农业、阳春啤酒、旺旺源农业、华州农业预留蒸汽阀门→至G224国道北侧低支架向东敷设→顶管过园区已建道路(60m)→至G224国道北侧低支架向东敷设→顶管过园区已建道路(60m)→至大同镇附近屯昌县食品加工产业园结束

3.服务要求:依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本工程设计起点为热源厂围墙内1m(含表计系统);厂外热用户原则性范围是围墙内1米表计后阀门后(含表计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路由规划方案设计及报批报审、初步设计报批审查,含管道及附件的设计与选型、支吊架设计、疏水系统设计、防腐保温设计、土建结构设计(管架、管沟、直埋、顶管井等)、控制系统与仪表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等。

设计成果:路由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从地勘资料齐全时开始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若中选单位配合度差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报名文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6.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业绩等材料,如委托投标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以上需提供的报名文件材料为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不得存在签字和日期错漏等情况。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

2.报名文件、报价函需分别单独密封。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需到场登记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材料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上述报名文件要求和报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办法:

1.1.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2.在符合上述评选办法条件的基础上,存在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一致的,则取资质、人员等综合实力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3.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由我司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报名达到3家及以上单位时再开展评选工作。

2.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六、报名地址

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6#A幢101、102、103、104、6#B幢107铺面(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2楼)

七、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止(08:30-12:00,14:30-18:00),逾期未送达报名地址的,我司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67815601。

注:本公告所述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附件:报价一览表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附件:报价一览表(下浮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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