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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昌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价格公开询价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01 11:38 【字体: 小   中   大





为充实我县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供给,进一步规范屯昌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车辆租赁服务管理,积极适应发展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市场化,确保公务出行便捷、高效、透明,提高我县公务出行保障质量,规范我县公车租赁行为。现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价格进行市场询价,依据相关行政规定与程序要求,特发布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价格咨询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或已完成小微型汽车租赁备案;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车辆要求及报价表

租赁各类型车辆最高限价表(报价表1

1.客运车辆≥5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序号

车型

燃油车/新能源车

自驾日最高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自驾月最高限制单价(元/月)

包车日最高制单价(元/天)

包车月最高制单价(元/月)

日超300公里最高限制单价(元/公里)

1

轿车(5 座)

新能源车






燃油车






2

越野车、SUV(5座)

新能源车






燃油车






3

商务车
(9 座以下)

新能源车






燃油车






4

客车
(10-19座)

燃油车






5

客车
(20-33座)

燃油车






6

客车
(34 座以上)

燃油车






租赁各类型车辆最高限价表(报价表2

2.租赁车辆≤9座(租赁车辆适用)

序号

车型

燃油车/新能源车

自驾日最高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自驾月最高限制单价(元/月)

包车日最高制单价(元/天)

包车月最高制单价(元/月)

日超300公里最高限制单价(元/公里)

1

轿车(5 座)

新能源车






燃油车






2

越野车、SUV(5座)

新能源车






燃油车






3

商务车
(9 座以下)

新能源车






燃油车






    四、文件报价要求:

    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报价清单等。

    2.报价应真实有效,不得虚高或者隐瞒费用。

    五、提交方式

有意参与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密封的纸制报价文件递交至屯昌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管理股。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屯昌县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徐家焕,电话:13976915288,089867819138

地址:屯昌县昌盛路180县委办公大楼一楼

特此公告。


屯昌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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