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公示公告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案件线索受理办理质效的公开承诺书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6 15:06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案件线索受理

办理质效的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坚决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案件线索受理办理质效,现面向社会郑重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逢件必收,全面受理不推诿

凡属本行政区域内反映的涉嫌行政违法问题线索,无论来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件、网络、来访等),秉持“应接尽接、应收尽收”原则,一律第一时间受理登记、全面核查。所有线索均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一流转办理,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积压,坚决杜绝选择性受理、推诿塞责等现象,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有案必立,依法查处不违规

对受理登记的问题线索,迅速组织专业执法力量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一律立案查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核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逐一分类说明理由,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事事有回音,闭环管理不敷衍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和投诉举报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对每一件受理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反馈办理进展和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线索受理后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的,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开展联合检查、调查。重大、疑难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坚持集体会商研究,依法审慎决策。

四、时时受监督,阳光执法不遮掩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深度对接“监督一张网”平台,将监管执法全过程纳入“再监督”范围,对线索移送、受理、处置全流程实时监控和动态预警,对协作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推诿塞责等问题进行靶向监督,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我们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抓铁有痕的决心,持续改进作风,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营造公平正义、安全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懈努力!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67830096

屯昌县司法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电话:0898-67830057

屯昌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98-67812738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