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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防火材料检测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17 14:46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工作需要,我司需委托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开展防火材料检测工作,现就公开遴选防火材料检测机构选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拟拟建总建筑面积 68000 ㎡,拟建一栋门诊综合楼;一栋急诊综合楼;一栋住院楼;一栋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一栋氧气站;一座垃圾站;连廊、室外工程、电梯、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购置等。

二、报名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格式内容自拟,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材料(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报名存档)

1、报价单(报名人根据附件1清单内容,并按照现行的取费依据给予报价)。报价单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公司业绩证明材料。

五、报名地点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5#C幢103、104、105号铺面)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18:00止,逾期无效。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98-67815601

七、招标控制价及评选方法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万元

评选办法:采取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防火材料检测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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