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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增设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1 08:49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办法》(琼医保〔2021〕258号)《海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海南省医疗保障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228号)的相关规定,经屯昌县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小组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评估小组研究审议,我中心拟增设屯昌大参林南坤大药房(个人独资),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南坤新东2号屯昌振德堂药房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老车站斜对面转弯角铺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至2024年9月13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反映。(为便于核实,请说明反映人姓名和通讯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98—67831158

邮箱地址:tcsb1158@126.com

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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