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63-9/2023-00372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屯城镇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时效性: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屯昌县户籍,符合以下七类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
(七)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相关要求
要求性别为女性,年龄为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下,勤劳能干,能够胜任保洁工作岗位。
四、薪酬待遇
应发工资1850元/月(未扣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五、工作职责
负责镇政府办公大楼和镇政府政府大院(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司法所一楼、食堂二楼)两处区域卫生,每月轮换一次。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一楼计生办
联系人:陈环丽 联系电话:67818322
七、聘用
经过面试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聘用期为三年,三年后自动解聘。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应聘。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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