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63-9/2023-00372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屯城镇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时效性: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1

二、招聘条件

具有屯昌县户籍,符合以下七类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

(七)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相关要求

要求性别为女性,年龄为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下,勤劳能干,能够胜任保洁工作岗位。

四、薪酬待遇

应发工资1850元/月(未扣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五、工作职责

负责镇政府办公大楼和镇政府政府大院(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司法所一楼、食堂二楼)两处区域卫生,每月轮换一次。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1220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一楼计生办

联系人:陈环丽   联系电话:67818322

七、聘用

经过面试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聘用期为三年,三年后自动解聘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11寸近期免冠照片,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应聘

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0231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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