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屯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21563-9/2023-0008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屯城镇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时效性:

第一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落实政策: 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 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屯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2.屯城镇农业服务中心

3.屯城镇社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18.4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818.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30万元、上年结转41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3.9万元;支出总计3818.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6.15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73万元、农林水支出207.4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4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98万元,主要是增加审批、执法中队等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6.15万元,占71.65%;教育(类)支出4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15万元,占5.48%;卫生健康(类)支出230.92万元,占6.04%;节能环保(类)支出84.97万元,占2.23%;城乡社区(类)支出203.73万元,占5.34%;农林水(类)支出207.44万元,占5.4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66万元,占0.44%;住房保障(类)支出125.45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8.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64.64万元减少188.14万元,主要是压减工作经费和补助类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经费。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44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老年人认知障碍筛查试点(痴呆风险筛查)补助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84.97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6.05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项目待分资金,用于住建局安排的自建房排查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2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3.77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预留工资,用于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7.75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用于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9万元增加11.59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预留工资和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和农村公厕建设与管护项目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4.43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项目待分资金,用于河湖长公示牌竖立工作费用。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7万元减少3.36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县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三保),用于积分制、清单制实践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经费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含往年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务建设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3.17万元减少149.82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6.66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调剂项目项目待分资金,用于补充耕地核实整改工作经费。

三、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3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级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3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6.1万元,主要是该项资金为上年结转,因为去年已经支出大部分,导致今年拨款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3.9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43万元,主要是该笔资金为去年调剂款项,今年结转去年未拨付完的项目余额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4.53万元,主要是今年结转去年未拨付完的项目余额

六、关于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7105.79万元。

七、关于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27105.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875.79万元,占88.08%;经费拨款收入3230万元,占11.9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28.77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各个项目余额资金较多

八、关于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710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77万元,占6.78%;项目支出25267.02万元,占93.2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28.77万元,主要是结转去年各个项目余额资金较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8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517.3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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