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屯昌县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90-3/2025-00030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时效性:


屯昌县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版)


为落实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提升我县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水平,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在总结往年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新就业群体女性从业者为重点,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筛查服务,促进“两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逐步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确定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203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建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富有屯昌特色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2.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

3.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创新完善“两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确诊“两癌”和癌前病变的患者治疗率达到90%。全县妇女“两癌”防控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

二、服务对象

3564岁妇女,以3-5年为一周期做到应查尽查,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我县新就业群体女性从业者(快递员、外卖员、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等)。所有参加筛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2025计划3200名妇女提供宫颈癌,为3200提供乳腺癌检查,原则上2022年以来参加过免费“两癌”筛查的对象不列入本年度筛查范围(具体任务见附件1)。

三、项目内容

摸底调查

各镇新就业群体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在项目启动前将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信息提供给辖区筛查机构,积极组织动员目标人群接受“两癌”筛查,重点保障5年内尚未获得免费“两癌”筛查的妇女和困难家庭妇女以及新就业群体女性从业者

(二)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高危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所有HPV阳性型别均需明确具体分型并确保检测质量。原则上每5年筛查一次。

3.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检查):对HPV高危型检测结果阳性者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型检测结果为阳性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ASCUS及以上)进行阴道镜检查。HPV检查结果为16/18型阳性及肉眼检查异常的可不经TCT检查,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宫颈癌筛查流程见附件2-1

)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类结果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筛查流程见附件2-2

)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1.宫颈癌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可疑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2.乳腺癌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类为0类或3及以上者,乳X线检查BI-RADS类为0类或3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恶性病变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五)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利用科普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提高宣传普及效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结合“三八妇女节”“肿瘤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组织实施

各镇、新就业群体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35-64周岁适龄妇女人数,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定期接受筛查。县卫生健康委遴选具有筛查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承担“两癌”筛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方便妇女接受筛查服务,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县卫生健康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开展初筛人员资格考核,遴选具有筛查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格医疗机构承担“两癌”筛查工作,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二)妇联组织

会同卫生健康镇政府新就业群体主管部门做好应检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充分利用妇联网络体系,深入村(居)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适龄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按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妇女人群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妇女“两癌”知晓率和项目参检率;按照工作规范及各地实际,与初筛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预约群体检查时间,方便群众检查;协助检查机构做好检出可疑或阳性病例的召回和随访工作、癌前病变及以上诊断妇女治疗情况随访工作;加大对“两癌”困难妇女的救助力度

(三)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卫生健康委托,承担“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卫生健康制定辖区筛查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掌握辖区妇女“两癌”防治服务现状。为辖区“两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做好辖区异常病例追踪随访;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两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开展“两癌”筛查质控工作;推广“两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四)医疗机构

承担“两癌”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经县级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1.初筛机构。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县健康事务中心镇卫生院农场卫生院、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岭门诊部承担项目初筛工作。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HPV取材、乳腺体检、乳腺超声等检查项目;负责对检查对象开展妇女“两癌”健康知识宣教;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除预约群体检查外,有条件的医院开设妇女“两癌”筛查日常门诊,并与检测诊断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2.HPV定点检测机构复查诊断机构。HPV定点检测机构负责进行HPV集中检测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我县检测任务。复查诊断机构负责接收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异常或可疑病例,建立绿色通道使初筛阳性病例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出具规范的检查报告单并将诊断信息及时反馈初筛机构,对异常结果负责解释,提供后续的诊疗建议,同时做好阳性对象的随访工作。阴道镜检查由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宫颈细胞学阅片、乳腺X线检查、宫颈癌病理学检查、乳腺癌病理学检查在省妇幼保健院开展。复查诊断机构应当在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承担项目的机构需免费为妇女提供相关检查服务,费用由市县结算。

五、资质要求

(一)筛查人员资质要求

从事项目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项目培训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项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及上报等;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诊断标及治疗等);HPV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测(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乳腺彩色超声、X线检查、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信息登记表册填写及质控要求等。为保证筛查质量,必须持有省级培训考核合格证的医师才能进行“两癌”筛查中阴道镜检查工作。

(二)筛查单位资质要求

县卫健委在每年项目启动前将辖区初筛及复查诊断机构名单报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备案,省级组织专家组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初筛机构停止筛查资格,复核合格后方可在次年继续开展筛查服务。

六、领导小组及专家组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由卫生健康委统筹,妇联配合,各镇、新就业群体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海新 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林国全 卫生健康委主任

        潘梦怡 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田 佳  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者铸 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元俊 县健康事务中心主任

        符学新 县中医医院院长

         合会二级主任科员

        林里衡 县卫生健康委妇幼岗主办科员

        吴红丹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邝丽霞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主任

        各镇妇联主席

新就业群体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各镇卫生院院长

各农场卫生院院长

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黄岭门诊部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王者铸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县妇幼保健院自行安排。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专家组、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专家组

组 长:邱垂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王 桂  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许月香 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吴红丹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陈树寰 人民医院B超科主任

        吴育恒 县妇幼保健院B超科主任

         娱  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叶毓孔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负责人

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全县项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医务人员技术培训、现场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提供政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疾病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二)质量控制

卫生健康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两癌”筛查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

按照宫颈癌筛查人均101.8元、乳腺癌查人均100.6元的标准安排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级财政负担70%45.33万元已下达并预拨给各实施单位,财政按标准足额配套30%项目经费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可根据实际另行配套设备及管理经费,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随访管理等工作。强化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保障“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

(四)做好信息管理

妥善保存筛查原始资料(阴性存档5年,阳性永久存档),及时录入检查个案信息并结案,避免重复筛查。收集多种来源的“两癌”筛查和治疗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应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县妇幼保健负责辖区内妇女“两癌”数据的汇总分析,并报送卫生健康。“两癌”筛查信息管理具体要求详见《“两癌”筛查信息管理手册》。项目信息通过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内容包括检查对象个案登记表、“两癌”筛查项目季度统计表等。

(五)加强随访管理

各级妇联组织、初筛机构及县妇幼保健负责对可疑及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随访,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个案登记表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信息;督促随访对象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异常可疑病例率≥90%

(六)加强考核评估

卫生健康委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考核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各环节技术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考核评估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联系人及电话:县妇幼保健院吴红丹,67830676

县妇女联合会林莉,67831281

附件:1.2025屯昌县妇女“两癌”查项目任务分配表及资金测算表

2.海南省妇女“两癌”筛查流程图


附件1


屯昌县2025年妇女“两癌”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乡镇名称

编   码

初筛机构

宫颈癌

体检人数

乳腺癌

体检人数

备注


























































城北、海中、

文新、文安

46902600003

县人民医院

240

240

1.各辖区任务量根据妇幼年报数据及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分配。

2.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门诊人数计入任务量。

3.筛查对象为35-64岁城乡妇女(含流动人口)

4.宫颈癌筛查人均标准(101.8/人):包括所有对象均进行妇科检查15/次和HPV检查66.4/次;对受检人群15%进行HPV阳性宫颈细胞学复查66/次、对细胞学复查人群50%进行阴道镜检查60/次、对阴道镜检查人群50%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160/次。

5.乳腺癌筛查人均标准(100.6/人):包括所有对象均进行乳腺手诊5/次和超声检查70/次;对受检人群10%进行X线检查200/次,对受检人群1%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560/次。

6.项目经费统筹使用。

7.经费分担方面,省负担70%、县负担30%



























































46902600021

县妇幼保健院

180

180


























































东风、新建、

新南、文中

46902600019

县中医

270

270


























































46902600020

健康务中心

160

160


























































大同、广青居

46902600004

屯城卫生院

180

180


























































屯 郊

46902600005

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0

310


























































1340

1340


























































乌坡镇

46902600008

乌坡卫生院

180

180


























































新兴镇

46902600001

新兴卫生院

200

200


























































黄 岭

46902600010

黄岭门诊部

(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支持)

100

100


























































藤 寨

46902600011

藤寨卫生院

(县卫健事务中心技术支持)

110

110


























































南 坤

46902600012

南坤镇中心卫生院

110

110


























































中坤

46902600016

中坤农场卫生院

140

140


























































黄岭服务中心

46902600017

黄岭农场卫生院

100

100


























































560

560


























































南吕镇

46902600007

南吕镇中心卫生院

310

310


























































枫 木

46902600009

枫木镇卫生院

120

120


























































南吕

46902600014

南吕农场卫生院

90

90


























































210

210


























































46902600006

坡心镇卫生院

110

110


























































中建

46902600013

中建农场卫生院

130

130


























































240

240


























































西

西

46902600002

西昌卫生院

(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支持)

80

80


























































晨星

46902600018

晨星农场卫生院

(县妇幼保健院技术支持)

80

80


























































160

160


























































3200

3200



























































附件2-1


海南省妇女宫颈癌筛查流程



附件2-2


海南省妇女乳腺癌筛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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