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索引号:00821540-1/2024-0002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时效性:

2023年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屯昌县统计局

20245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一核两翼三新”发展思路全年经济回升向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8.32亿元,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06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1.10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57.16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7.0:10.3:52.8全年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463元,比上年增长6.2%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5.52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5.61%,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5.23万人15-64岁人口16.96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4.88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3.33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02,死亡率为7.06。自然增长率为1.96‰,比上年提高0.63个千分点。公安部门统计户籍户数8.91万户,户籍人口30.61万人,其中男性16.28万人,女性14.33人。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14人,比上年下降46.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48人,比上年下降7.4%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全县历年累计纳入监测对象6712656人,其中已消除风险并解除监测对象246946人。全年新增纳入监测对象182732人,消除风险并解除监测对象74298人。全年累计脱贫人口务工总人数12760人,比上年增加308人,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1.7%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4.74亿元,比上年增长3.8%。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34.26亿元,增长4.2%。蔬菜(含菜用瓜)播种面积17.09万亩,下降0.2%;产量20.77万吨,增长3.6%。园林水果收获面积2.34万亩,增长2.7%;产量3.21万吨,增长0.7%。粮食播种面积19.60万亩,增长0.3%;产量7.90万吨,增长1.8%。林业产值7.94亿元,增长1.8%。橡胶收获面积40.94万亩,增长0.4%;产量(干胶)2.30万吨,下降0.3%。畜牧业产值12.58亿元,增长4.3%。生猪出栏19.73万头,增长14.7%。猪肉产量1.70万吨,增长21.6%。家禽出栏407.19万只,增长2.4%。禽肉产量0.74万吨,下降2.3%。渔业产值1.90亿元,增长3.2%。水产品产量1.36万吨,增长11.7%。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8.06亿元,增长3.8%

注:农林牧渔业产值数据来源于2023年农业统计年报


1 2023年全县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

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

粮食

万吨

7.90

1.8

蔬菜(含菜用瓜)

万吨

20.77

3.6

园林水果

万吨

3.21

0.7

其中:香蕉

万吨

0.60

7.8

菠萝

万吨

0.42

-8.0

柑橘橙柚

万吨

0.88

8.5

荔枝

万吨

0.28

6.0

菠萝蜜

万吨

0.27

23.0

橡胶(干胶)

万吨

2.30

-0.3

椰子(果实)

万个

541.33

61.0

槟榔(干果)

万吨

2.35

6.4

猪肉

万吨

1.70

21.6

禽肉

万吨

0.74

-2.3

禽蛋产量

万吨

0.28

-3.5

水产品产量

万吨

1.36

11.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2.41亿元,比上年下降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含电网)总产值9.29亿元,增长11.4%,其中制造业产值增长21.6%。从经济类型看,股份制企业产值增长16.8%,国有企业产值增长2.7%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中,商品混凝土产量增长25.1%,水泥产量下降3.1%,人造板产量下降40.8%


2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

水 泥

401266

-3.1

人造板

立方米

17181

-40.8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36884

25.1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8.70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全县在库资质内建筑业企业8个,全年总产值5.59亿元,下降5.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2.5万平方米,下降1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5.6万平方米,下降34%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8.59亿元,比上年增长4.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68亿元,增长7.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46亿元,增长22.3%;金融业增加值3.84亿元,增长6.1%;房地产业增加值7.06亿元,增长4.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24亿元,增长78.5%

全年全县货物周转量2141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0.1%。旅客周转量9023万人公里,增长17.4%。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4.28公里,与上年持平。

年末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7.07万辆,比上年增长4.1%。其中私人汽车1.33万辆,增长0.2%;新能源车0.13万辆,增长55.8%。全年全县新注册汽车1162辆,报废2309辆。

五、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2亿元,比上年增长7.7%。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7.04亿元,增长7.8%;商品零售24.18亿元,增长7.6%。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33亿元,增长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9亿元,增长3.4%

全年全县货物进出口总额164万元,比上年增长32.8%。服务进出口总额251万元,增长18.0%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6.3%,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7.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9%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8.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4.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6%。建设项目182个,比上年增长8.3%,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51个,增长64.5%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6.8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住宅投资2.86亿元,增长4.2%;办公楼投资0.12亿元,下降79.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57亿元,下降42.4%。房地产项目房屋施工面积68.07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9.33万平方米,下降36.8%。房屋销售面积4.64万平方米,增长3.3%;房屋销售额3.84亿元,下降0.8%


七、财政金融

全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1.66亿元,增长45.4%;非税收入4.63亿元,下降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民生支出30.01亿元,增长17.0%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8.69亿元,比年初增加3.9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109.99亿元,增加13.52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1.99亿元,比年初增加16.73亿元,其中住户贷款46.34亿元,增加5.02亿元。

全年全县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49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88亿元,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42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0.19亿元。

八、居民收支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47元,比上年增长8.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0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9元,增长8.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1.91,比上年缩小0.01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17元,比上年增长10.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27元,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775元,增长10.1%。全县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8%,其中城镇为39.0%,农村为43.0%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6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4万人,下降3.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91万人,下降0.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27万人,增长2.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64万人,下降1.0%。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5万人,增长0.5%。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93万人,增长2.5%

年末全县共有2746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947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56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849人次。全年全县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216人。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4个,其中养老机构4个,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0个。养老服务床位224张。

全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48户,改造面积4125平方米,竣工率和入住率均为100%。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惠及居民798户、楼宇38栋、5.71万平方米,已于年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截止2023年底,全县累计开工建设安居房1580套,其中商品房转为安居房275套。

九、教育

年末全县完全中学2所,专任教师337人,增加14人;在校学生4330人,增加226人;全年普通高中招生1600人,增加24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普通初中15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1163人,增加11人;在校学生11584人,增加92人;全年招生3940人,增加185人;初中毛入学率99.6%。普通小学(含教学点)71所,减少8所;专任教师1574人,减少2人;在校学生23530人,减少551人;全年招生3519人,减少71人;小学毛入学率101%。幼儿园64所,减少4所;专任教师806人,减少9人;在园幼儿9328人,减少1024人;全年招生3132人,减少315人。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30人,增加8人;在校生91人,一年级和七年级共招生18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5个,文化馆1个(文化馆分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分馆11个),博物馆1个,综合文化站8个。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9.32%99.38%。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4.08万册。全年送琼剧下乡25场,琼剧进校园6场,引进县外优秀剧目演出3场。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00多场。创作广场舞《春风村雨惠万家》荣获第20届海南省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暨广场舞大会优秀广场舞团队奖;成功申报《竹编技艺》《大马功夫门归中》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坡陈五形桩》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全年全县接待游客128.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1%,其中接待过夜游客52.30万人次,增长13.9%。实现旅游总收入7.52亿元,增长35.6%。年末全县共有4A级景区1个,椰级乡村旅游点7个,特色街区2条。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00个,其中医院3家、卫生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门诊部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家、卫生健康事务中心1家。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577张,其中医院病床782张、卫生院病床72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55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6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43人、注册护士749人、药师(士)93人、技师(士)106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28.7万人次,出院人数2.8万人次。全年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病例数14900例,报告传染病发病率5820.29/10万,报告传染病死亡5人。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比上年减少5起。

全县共有公益性体育场馆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1290人,每千人拥有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武术之乡比赛,获集体项目一等奖、展示项目最佳展示奖,个人项目5枚金牌、9枚银牌、11枚铜牌。参加“中国体育彩票杯”2023年海南省武术公开赛,屯昌县代表队获5枚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创历年来最佳成绩。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全社会能耗19.2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4%。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2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0%

全年全县造林绿化面积7569亩。森林覆盖率67.2%,森林蓄积量631.88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4.9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35平方米。推广新能源汽车465辆。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同比上升0.8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主要污染物PM2.5O3SO2NO2浓度下降,PM10CO浓度持平。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为优,优良率为100%;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25.1℃,比上年上升0.7℃。年总降水量2248.3毫米,比上年减少112.2毫米。

全年全县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8个,年末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032万立方米,2023年新增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3公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3.5%,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473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治理率为55.5%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4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全年全县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死亡2人,均与上年持平。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均与上年持平;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起,造成死亡1人,均与上年持平;无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85人。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屯昌统计年鉴—2024》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服务中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情况来自县乡村振兴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汽车数据来自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儋州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管局海南监管局,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屯昌调查队,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低保、救助供养、民政服务、优抚对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房屋改造、安居房建设数据来自县住建局、县房产中心,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县旅文局,卫生健康数据来自县卫健委,造林、森林数据来自县林业中心、县林业局,生活垃圾处理、绿化数据来自县市政中心,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气象数据来自县气象局,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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