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拨付就业驿站(屯城二站)运营服务费尾款的公示
索引号:42858562-8/2024-00024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时效性:由海南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南就业驿站屯昌县屯城二站运营期为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止,现运营已期满并考核查验,考核分数为90分,为优秀档次,按照合同约定,可拨付剩下25%的尾款。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屯城二站就业驿站运营管理费用尾款支付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如下:委托海南中智测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营就业驿站(屯城二站),按照合同约定,拟拨付尾款76025.00元整(即运营服务费的25%)。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举报电话:0898—67811820
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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