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2025-0027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时效性: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农函〔202538号)的要求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关于遴选屯昌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

二、参与方式:报价。

三、服务内容:

1.针对9200亩次水稻所发生的病虫害开展调查、指导、评价统防统治(飞防)工作;

2.评价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面积:9200亩次;

3.调查结束后,出据防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金额:16000;

、报价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评选办法:根据材料综合评价,择优选定的原则,遴选本次防效评价单位。

、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5923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

、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7515681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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