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2025-0024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需遴选第三方机构实施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本次专题培训,致力于让学员全面且深入地掌握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全流程的数字化实用技能,逐步形成敏锐且适应时代发展的数字化思维模式。学员能够独立自主地运用各类数字化工具,精准高效地解决农业实际问题,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在激烈市场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
1. 使参训主体掌握农业数字化基础技能,如农业物联网设备操作、农业电商平台使用等。
2. 提升参训主体运用数字化工具开展生产管理、市场分析、品牌推广等工作的能力。
3. 培养一批具备数字化思维和应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骨干,带动区域农业数字化发展。
4.各项考核评价均达到合格方可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三、资格要求
(一)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数字化培训资质,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培育机构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授课教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
(二)具有相关培训工作经验,且近三年高质高效完成过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优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项目费用具体包括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及各环节开支。按每学员6000元计算,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自愿承担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任务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培训场所设施条件及其他软硬件条件;
4.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的资料等;
5.屯昌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6.培训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无违法、失信记录;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上申报材料及报价函。
五、遴选方式: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择优遴选。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局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培训时间。经我局选出培训机构并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时间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商议而定。
(三)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农村局一楼104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67812241。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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