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2025-0024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时效性: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为确保我县更好地屯昌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施招标代理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要求、具有资质的单位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况

1.项目实施位置:屯昌县

2.项目资金:37万元

3.项目内容:

(1). 水稻重大病虫害(飞防)资金13.2 万元,防治面积0.66万亩次; 防治效果调查评价:1.5万元;

2).红火蚁疫情统防统治(飞防)降级防治4300亩,共12.9 万元;防控效调查评价 1.2万元;

3).采购6.72万元红火蚁防控药剂;

4). 维修三台测报灯及四周围栏、地板、线路等费:1.48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

    3.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  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5819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

(四)评选办法: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本次招标代理单位

报名时间、方式、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15日至819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3.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812960

手机:13907515681      

        屯昌县农业技术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5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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