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及确权移交服务项目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2025-0021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及确权移交服务项目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遴选第三方机构实施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及确权移交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及确权移交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共17259.13万元,实施项目222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170个(当年度项目40个,续建往年项目130个),资金规模6448.86万元;产业类项目21个,资金规模9177.63万元;到户类项目16个,资金规模737.06万元;其他项目15个(项目管理费、培训项目等),资金规模895.59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对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安排实施的222个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项目资产现状、价值及权属;
(二)对已形成的项目资产应进行归纳、分级分类,填写《项目资产摸底清查工作底稿表》、《项目资产摸底清查表》、《项目资产确权审批表》、《项目资产移交表》,在项目资产清单明细及确权移交的基础上,建立并提交《屯昌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台账》;
(三)出具《屯昌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四)指导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完善帮扶产业项目资产档案,做到“一项目一档案”,独立成卷(电子档)。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具有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资质,在农业农村领域承接过相关项目且有一定影响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
(4)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具有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
六、招标控制价及遴选方法
(一)控制价:不得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为确保此次服务的质量,下浮率不能超过控制价的15%;
(三)遴选方法: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且不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七、实施期限及地点
(一)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二)屯昌县辖区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89493602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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