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评审单位提供屯昌县2024年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服务的公告
索引号:/2024-00342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评审单位提供屯昌县2024年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服务的公告
为了做好屯昌县2024年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评审单位提供评审服务。
一、评审项目概况
屯昌县2024年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对区内为通过新建渠道及泵站,进而灌溉农田,增加农民收入;新建田
间道方便农民耕作;新建排沟解决农田排涝问题。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64.36万元。
二、评审内容
(一)对2024年屯昌县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图册、2024年屯昌县南吕镇佳塘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概算书等开展审查并出具专家评审报告。
(二)对项目范围进行审核,确保不与生态红线、林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其他国家规定的范围线重叠。
二、报名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提供评审服务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近三年来有良好的业绩和商业信誉。
(五)在海南省当地纳税超过一年及以上。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30前现场提交或邮寄到屯昌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包括评审内容及总价等)。
(五)本工程报价不得超过1.998万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3日。
报名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农业农村局(314室种植业和农田建设岗)。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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