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反馈推荐对象的公示
索引号:00821690-6/2025-00009 分 类:民族、宗教 发文机关:屯昌县民族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时效性:关于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初审反馈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反馈对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初审意见的函》精神,经省民委会同省委统战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初审,我县通过初审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为枫木镇琼凯村民委会、通过初审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为乌坡镇乌石坡村委会芽石铺村群众马文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屯昌县民族事务局
通讯地址:屯城镇昌盛路县委办公大楼北附楼五楼
电子邮箱:3438509469@qq.com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98—67812581
附件:1.“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表
2.“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表
屯昌县民族事务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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