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考期间防止和减少噪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571-9/2024-00070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时效性:202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全县设屯昌中学常规考点和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备用考点。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县单位和个人通告如下:
一、6月6日18:00至6月10日18:00,屯昌县屯城镇吉安村居民住宿集中区、考点学校及海南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周边禁止如下事项: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造成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组织广场舞、巡游宣传等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除抢修抢险外,严格禁止在考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除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高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三、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县民及考生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监督举报。
屯昌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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