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统计时限:2013年度。
公布方式:屯昌县物价局信息公开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67831671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
为确保政府价格管理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人秘股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价格法规政策、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等相关的价格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我局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多次组织价格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并多次对价格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价格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3年共公开的信息1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对进行政务信息的具体编辑能力还不够强,网站操作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强化计算机操作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1附后。
屯昌县物价局
2014年1月4日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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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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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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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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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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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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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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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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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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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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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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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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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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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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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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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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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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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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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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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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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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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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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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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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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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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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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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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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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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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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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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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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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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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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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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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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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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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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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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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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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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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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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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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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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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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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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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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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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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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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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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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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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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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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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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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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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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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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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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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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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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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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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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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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