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YS-14
索引号:/2025-0011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时效性: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YS-14
黎兆裕身份证号码:(460026196005XXXXXX)黎京维身份证号码:(460026196808XXXXXX)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屯昌集用(2011)第1050005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受委托人黎兆裕、黎京维到我机构声明以上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98)67830065
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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