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一次性告知单 一、审批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夫妻加名字)
索引号:/2023-00123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时效性:屯昌县一次性告知单
一、审批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夫妻加名字)
二、审批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 审批申请材料
1. 申请书。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不动产测量报告
3.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的材料(家庭协议)
6. 税收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缺少事项: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0收费
五、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受理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七、咨询电话:0898-67830065
八、投诉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67811116
申请人或单位: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78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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