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压事故、保畅通” 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告
索引号:00821569-8/2024-00049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6日 时效性:为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压事故、保畅通”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月6日至3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县城道路、国省道、农村公路及辖区高速公路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三超(含低速车、拖拉机)、拖拉机违法载人、毒驾;加装遮阳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穿拖鞋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拖拉机、非机动车等上高速公路以及六类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中小学生违法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时段:突出赶集赶圩、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和周六周日等重点时段,加强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和易发酒驾、醉驾严重违法犯罪的夜间等时段的管控力度。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二)对所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涉及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
(三)整治期间,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互相转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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