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市场公平竞争意见征集
索引号:00821569-8/2022-00025 分 类:其他/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1日 时效性:《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屯昌县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屯昌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办法》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
二、反馈地址:tcjiaojing@126.com。
三、联系人:梁定奇;联系电话:13907517644。
附件1:屯昌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docx
屯昌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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