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飞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4-00084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文 号:屯府发〔2024〕6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飞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屯府发〔20246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任命王飞飞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任命李竞智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革命老区办公室主任(挂职两年);

任命田佳同志为县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洪雄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科级),其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李锦章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李思文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吴祖霖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其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娣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其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秦庆广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任命符学新同志为县中医医院院长;

任命何毅同志为县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哲川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李正才同志为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其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王毓勇同志为屯城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邓小花为屯城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新兴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张泰锦任县职工服务中心八级管理职员,其县金融和财政信息中心八级管理职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黎瑞波同志县林业局局长、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县总体规划总督察职务。

免去蔡文涛同志县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48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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