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2-00011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文 号:屯府发〔2022〕7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时效性:各镇,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251号专题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
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健康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海南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到2025年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提升,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2023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得以优化,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安全保障能力和重点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到2025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维护、促进和保障,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
屯昌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主要工作目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数据 | 2023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1.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80.6 | 80 | 81 |
2.婴儿死亡率 | ‰ | 4.54‰ | ≤3.8 | ≤3.5 |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5.59‰ | ≤5.6 | ≤5.5 |
4.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0 | ≤13 | ≤10 |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3.41 (2019年省级) | ≤13.2 | ≤13 |
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14.1 | ≥25 | ≥30 |
7.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0.4 (2019年省级) | ≥92 | ≥94 |
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99.7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9.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90(2021年) | ≥93 | ≥95 |
10.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100 | ≥98.5 | ≥98.5 |
1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 /10万 | 3.0 | 年均下降5%以上 | 年均下降5%以上 |
12.中小学生溺亡率 | /10万 | 3.61(省级) | 年均下降8%以上 | 年均下降8%以上 |
三、行动内容
(一)高血压防治行动
1.推进高血压早诊早治。倡导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控制危险因素。规范高血压健康体检,开展高血压社区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策略,开展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导。(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各镇)
2.强化协同救治网络。建立高血压防治中心,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团队,为辖区高血压患者提供生活方式干预和个性化治疗等规范服务,畅通与上级医院转诊机制。继续完善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在新兴镇卫生院、南吕镇中心卫生院、男坤镇中心卫生院推进胸痛单元建设,由县人民医院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开通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院远程诊断等服务工作。继续完善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构建“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高血压综合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各镇)
3.加强社会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资源配备,打造15分钟急救圈,强化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和信息化管理。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农村”等方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将应急救护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各镇)
(二)糖尿病防治行动
4.加强糖尿病防治全民教育。开展多样化糖尿病防治宣传。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探索设立社区糖尿病健康指导员,指导居民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引导居民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并重点关注糖尿病前期人群。(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镇)
5.落实糖尿病早筛早诊早干预策略。建立基层联动管理机
制。由镇、村(居)负责组织发动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疾病预防、初步筛查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工作,做实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通过互联网+服务等形式开展糖尿病管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35岁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率≥85%。(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三)肝癌防治行动
6.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阻断。继续强化免疫规划乙肝疫苗接种,切实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
率。开展非免疫规划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开展乙肝病毒载量自愿检测服务。实施消除乙肝母婴传播和乙肝高病毒载量孕妇的免费抗病毒治疗。(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7.加强肝癌致病因素防控。加大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监测;加大无证小酒坊查处力度,加强果酒等酒类质量抽检和监管。开展食物肝癌致病因素宣传教育。按照省级下达的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继续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的采样监测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供水末端水质的新污染物监测和管控。(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
8.推进肝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开展肝癌机会性筛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肝癌防癌体检。鼓励支持18岁以上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加强乙肝慢性患者治疗管理,提高规范抗病毒治疗可及性。(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镇)
(四)妇幼健康救治行动
9.强化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管理。夯实我县孕产妇及儿童保健、产科、新生儿科和基层网底,恢复村妇幼保健员岗位。帮助孕产妇及其家属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健全孕产妇健康检查和住院分娩支持措施。强化县政府的领导保障责任,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格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完善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机制,阻断重型地贫。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女联合会、各镇)
10.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加大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完善“两癌”筛查、诊断、风险评估和救助服务。开展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根据海南省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制定我县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加强基层“两癌”筛查,做好随访工作,做好初步筛查诊断和转诊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妇幼保健院、各镇)
(五)意外伤害防控行动
11.加强全社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安全意识和心肺复苏技能教育。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良好驾驶习惯养成,严格驾驶人资格培训、考试及日常管理。大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技能和救护能力。建立家庭—社区—社会联动监管机制,健全社区照护服务,避免未成年人无人监管时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屯昌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各镇)
12.完善安全管理干预机制。将溺水安全管理与河长制、湖长制有机结合。加强水库、水利沟、水塘及旅游景区游乐场、浴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泳池建设经营管理,按比例配备具有心肺复苏技能和抢救技能的救生员。完善学校、农村路段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警校联动,开展校车违法行为整治,建立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加大无证驾驶、不足龄驾驶、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对高层建筑、海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设置防护栏、安全网、警示标语以及监控设备。限制高毒性农药销售,规范获取农药或安眠类药品的途径。(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
13.建立应急救援和舆论监管机制。建设集成整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要求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溺水、交通事故信息,逐项倒查事故责任情况,持续提升救援能力。建立意外伤害事件舆情监管、预警、发布及处置机制,明晰报道原则和报道失范评判标准。(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
(六)优良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14.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定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消耗的控制性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各镇)
15.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建设。以全健康理念对标世界领先水平,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政事务中心、各镇)
16.完善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将健康理念和健康要素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安全饮水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完善社区健康设施配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各镇)
(七)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17.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建立独立的健康宣传教育机构,完善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各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机制,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教育。继续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新建项目,加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
1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建设,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加快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19.强化健康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相关要求做好我县人均预期寿命的重点疾病医疗保障,医保基金向早期预防倾斜,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优化卫生费用筹资渠道,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实施“2+3”健康服务包。借鉴试点市县经验,健全“2(高血压、糖尿病)+3(结核病、肝炎、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加大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县疾控中心建立健全“2+3”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制度,开展好“2+3”健康服务包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大筛查力度,实施重点人群、大众人群“应查尽查”策略,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及“2+3”疑似病人“诊断全覆盖”策略,提高诊断率,。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督促患者“应治尽治”。在2023年实施推进,有效控制重点疾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八)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行动
21.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各镇)
22.推进农产品生产全程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污染物进入农田。严控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建立基地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九)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23.强化健康理念。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开展重点领域健康促进与教育干预,推进健康促进区(县)建设,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急救知识等纳入中小学教材。协调指导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疾病防治与健康知识宣教、竞赛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各镇)
24.推进全民健身。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海南传统体育活动。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与评价。促进全民健身和体医融合,推行科学健身指南和运动处方,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
25.推进合理膳食和控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和干预,根据省制定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标准,建设“健康餐厅”“健康餐桌”。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无烟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及医疗机构建设,扩大戒烟服务,降低人群吸烟率。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宣传,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营造健康生活氛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控烟宣传标语,加大对控烟条例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吸烟习惯,自觉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列为重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力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健康屯昌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屯昌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定期监测评估
探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监测评估体系,对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进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有关部门要将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完成时序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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