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商务局关于遴选参与“2025年屯昌县消费券活动”餐饮、零售企业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5-0008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时效性:

屯昌县商务局关于遴选参与“2025年屯昌县消费券活动”餐饮、零售企业的公告

为有序推进2025年餐饮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企业参与政策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主体资质:在屯昌县内依法注册,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餐饮类: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评级达标证明;零售类:需提供商品销售许可证、消防安全验收证明。

2.经营品类:

餐饮:含正餐、快餐、饮品等;

零售:含商超、便利店、家电卖场等实体门店。

(二)运营能力

技术对接:支持消费券核销系统接入,提供收银系统接口对接能力(餐饮零售需适配POS系统)。

服务规范:明码标价,禁止捆绑消费、价格欺诈或变相涨价;零售类需承诺库存真实、不虚标标价。

(三)合规承诺

签订《消费券活动承诺书》,接受资金审计及交易凭证核查;严禁套现、篡改数据,违规者取消资格并追责。

二、报名材料

(一)《消费券活动承诺书》(附件1);

(二)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餐饮/零售)复印件(盖章);

(三)佐证材料:

餐饮:门店产权证明、卫生评级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商品进货台账、消防验收证明、库存管理系统截图;

(四)公户银行盖章证明及近3个月完税凭证。

(五)营商环境局的信用证明

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2025年5月15前发送至邮箱tcfg8609@163.com(标题注明“消费券报名+企业类型+名称”);

纸质材料2025年5月1510:00前提交至屯昌县商务局(发改委2楼左手第一间)。

三、遴选流程

初审:按行业分类审核资质,餐饮侧重食品安全,零售侧重库存真实性;

实地核查:对重点企业核查系统对接能力(餐饮查点餐设备,零售查收银系统);

公示名单: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公布参与企业。(以信用度和营业情况综合评判,选取不多于10家商家)

四、活动执行要求

规范使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券使用说明,零售类需标明商品适用范围;禁止诱导消费或私自篡改交易数据。

协同促销:鼓励叠加优惠(如餐饮“满减+套餐折扣”,零售“满额赠礼+消费券”);指导消费者通过官方渠道领券、核销。

数据留存:交易记录、发票等保存至少6个月,接受审计。

五、违规处理

对以下行为零容忍:虚构交易、套取补贴(如零售虚标库存、餐饮虚假用餐记录);擅自抬价后叠加消费券;拒不提供交易凭证或篡改数据。

监督电话:67811201

附件:消费券活动承诺书

                        屯昌县商务局

                         2025年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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